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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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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补偿款有时效吗

来源:六安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jnhyjtlaw.com/ 时间:2021-07-01 15:07:43

 一、离婚补偿款有时效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受害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超出一年法院可能不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怎么行使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婚姻法赋予无过错方离婚时所享有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为法律所特定。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所指的无过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过错方。对因不合法婚姻如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论采用什么手段)中存在的无过错方,不享有该项请求权,因为这种无过错方不是适格的主体。

  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

  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即“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该条所指的配偶中有过错的一方,与无过错一方互为配偶。对有的当事人在请求时要求配偶以外的第三者等进行赔偿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也不能支持。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三、可以获得哪些离婚损害赔偿

  1、以判决准予离婚为先决条件。即法院必须判决准予离婚才可以适用,否则法院不予受理这个请求。

  2、单独提起此项请求而不起诉离婚的不予受理。

  3、无过错方若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请求。

  4、无过错方若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该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

  5、协议离婚后,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但协议时明确表示放弃和一年后才提起的除外。

  6、该请求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以上先决条件满足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应分为两个方面: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物质方面的损失,如夫妻间的扶养费,抚养婚生子女费、赡养老人费、供给家庭共同生活费用等,这方面可具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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