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离婚律师

王成军

六安离婚律师

三一解读
18805649108

律师文集

王成军

联系我们

  • 姓名:王成军
  • 手机:18805649108
  • 邮箱:271191422@qq.com
  • 证号:13415200810380016
  • 律所:安徽中仪律师事务所
  •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高速财富广场八楼801-802室

姐姐生前写下8万元借条小舅子起诉姐夫

来源:六安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jnhyjtlaw.com/ 时间:2014-10-28 17:10:06

为了治疗癌症,陈梅找弟弟借了8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然而,她去世后,弟弟拿着借条找姐夫要钱,引发矛盾,双方对簿公堂。昨日,记者从市三中院了解到,该院法官通过劝解,化解了双方的恩怨,陈梅的弟弟主动撤诉。

    丈夫不拿钱治病找家人借

    1991年,陈梅与张刚结婚。婚后,陈梅没怀上孩子,夫妻感情产生了隔阂。1994年,两人领养了一个孩子。2007年,陈梅查出患有严重乳腺疾病。为了得到更好的医治和照顾,陈梅独自从广州回到垫江老家医治。

    2008年,陈梅最终确定患乳腺癌。从此,陈梅在垫江医病,张刚在广州打工,两人偶尔电话联系,但常因医药费问题发生争吵。由于长期两地分居,张刚结识了打工女孩方红。方红的出现,让张刚和陈梅的感情亮起了“红灯”。之后,张刚的电话越来越少,也不给陈梅寄钱。

    得知姐姐生病无钱医治,弟弟主动将自己的钱拿出来。2010年9月,陈梅的精神状态大不如前,当得知自己快要不行了,她写下共计8万元的两张借条,交给母亲保管。2010年10月,陈梅因一次意外医疗事故死亡。

    为了8万元小舅子起诉姐夫

    陈梅死后,法院判决医院赔偿陈梅的各种损失共20万余元。为了这笔20万余元的赔偿款,张刚与陈梅的父亲闹上了法院,最后法院判决陈梅的养女、丈夫张刚分得11万余元,陈梅的父母分得9万余元。之后,陈梅的养女跟着父亲张刚一起生活。

    赔偿款分配完之后,陈梅娘家人与张刚的关系并未得到缓和,8万元的借条成为矛盾导火线。2012年5月,陈梅的弟弟将张刚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张刚偿还8万元。

    庭审中,张刚称妻子过世,借款的事他一点不知情,即使借钱给陈梅,也属于资助,不属于夫妻债务。一审法院以“双方系亲人,相互之间系资助行为并无借款的真实意思”为由,驳回了陈梅弟弟的诉讼请求。

    法官耐心劝解化解双方恩怨

    陈梅的弟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三中院。他上诉称,借条上的借款金额系多次累计形成,借条由姐姐陈梅本人书写,且有陈梅死前的录音为证,这笔钱系陈梅与张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由张刚偿还。

    二审中,法官考虑到此案属亲人间的借贷纠纷,且借款当事人陈梅已经过世,借条的真实性很难查清。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化解亲属间恩怨的目的,法官实地走访了当地村社进行调查。

    通过法官耐心教育、劝解,张刚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向陈梅的父亲认错,双方达成谅解,加上陈梅有一个养女,双方为了孩子进一步妥协,紧张的关系得到缓和。最后,陈梅的弟弟撤回了对张刚的诉讼请求。

   

律师微信
六安离婚律师

扫一扫关注我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律师

王成军 王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