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悉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此展开了研究和讨论,现将讨论成果总结如下,谨供最高人民法院参考。
一、关于《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的总体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系“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解释。
我们欣喜